一、举报工作的基本原则
(一)按照国家和学校政策规定处理问题。
(二)实事求是,以事实为依据。
(三)坚持民主集中制,集体决定处理重要举报问题。
(四)分级负责,归口办理。
(五)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。
二、受理举报的范围
受理教师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举报。
三、举报人的权利
(一)有权要求与举报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员回避。
(二)对受理机关及承办人员的失职行为和其它违纪行为,有权提出检举、控告。
四、举报人的义务
(一)提倡实名举报。对举报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。接受调查询问时,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。如有诬陷、制造假证行为,必须承担法律和纪律责任。
(二)举报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,维护社会秩序和学校工作秩序。如有违犯,必须接受教育、劝告、直至承担法律和纪律责任。
(三)举报人应接受党组织、国家行政机关和学校的正确处理意见,不得提出与党纪、政纪和有关规章制度及政策规定相抵触的要求。
举报方式
一、信函举报
地址:南昌市紫阳大道338号江西现代职业技术金年会 金字招牌诚信至上人才人事处文渊楼823室
邮编:330000
二、电话举报
金年会 金字招牌诚信至上电话:0791-88123918
教育主管部门电话:0791-83952691
三、邮件举报
邮箱:jxxdxyrsc@vip.126.com